有麤細眾生。麤者見劫壞。細者常安穩。佛所以不同說小乘三界。唯一同成壞。初教三界。其義則空。終教三界。則加無分別。一乘三界。所謂無盡無分別等。圓別之機。乃約一念頓成說也。曰餘時者。如賢首曰。若依圓教。一切時分悉皆不定。何以故。謂諸劫相収故。相即故。該通一切因陀羅等諸世界故。仍各隨處。或一念。或無量劫等。不違時法也。又如至相。約餘時比較。總有五說。一依勝身。一生即得。二依三時益。三依一時益。
四依一念益。五無念益。文義繁廣。具釋如四十五知識章。後具明也。
△二三乘同機三生比較。
章曰。三乘法義。出世得證。世間比而解行。
解曰。三乘是聲聞緣覺菩薩三乘也。詮顯諦緣度三法也。就法顯義。名依信解行等。修習趣入。得出五濁惡世。證入清淨佛土。不同圓別一乘所起行用。皆徧法界也。故賢首揀曰。是故當知。與彼三乘分齊全別。何以故。以三乘行位。是約信解阿含門中。作如是說也。言世間比而解行者。世間。即三種世間中眾生世間。自在行。是菩薩隨眾生差別信等。比較解行損益也。故至相通依五乘。定其解行損益章中曰。又諸乘解行理事等。所有損益。
並為世間未出世者。成損益門。非為出世者。故梁攝論曰。若世間法則可毀。若出世間法。則不可毀等。已上二科。収歸第六明一三行解比證兩殊竟。
△第七明一三願行依住兩殊。文二。初一乘本法眾生依住。
章曰。一乘法義。佛及普賢菩薩。願行建立。有情眾生依而住持。
解曰。一乘法體。是為眾生依而住持。但自迷倒。住持不顯。持非幻滅。是故佛及普賢。建立願行法門。廣闢如塵數。悉使眾生深悟喜故。現相品云。毗盧遮那佛。願力周法界。一切國土中。恒轉無上輪。
△二三乘行法佛等依持。
章曰。三乘法義。眾生業行建立。佛菩薩等依而住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