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析心以明無我也。心王所有差別業用。故曰。心所。然小乘心所。都有四十六法。總成六位。謂一徧大地法有十。所謂一受。二想。三思。四觸。五欲。六慧。七念。八作意。九勝解。十三摩地。此十遍一切心。故名徧大地。二大善地法有十。謂一信。二不放逸。三輕安。四捨。五慚。六愧。七無貪。八無嗔。九不害。十勤。此十唯屬善性。故名大善地。三大煩惱有六。謂一癡。二放逸。三懈怠。四不信。五昏沉。六掉舉。
此六依五六七識而起。唯是惡法。通見修斷。故名大煩惱。四大不善有二。謂無慙。及無愧。此二無惡不造。故名大不善。五小煩惱有十。謂忿覆嫉慳惱害恨諂誑憍。此十但依第六識而起。唯修所斷。故名小煩惱。六不定法有八。一悔。二眠。三尋。四伺。五貪。六嗔。七慢。八疑。此八通於善不善無記。故名不定。此上法數行。相廣長。具如別釋。但今論意。欲顯此中。無實我故。若欲細辨。恐致亡羊。言見聞善怒者。見聞易知。
喜怒即儒宗所謂七情。(喜怒憂懼愛惡欲)亦不離前心所法等。論中別舉令俗易知。言八萬塵勞者。即八萬四千煩惱。略舉大數云爾。謂依根本十惑。一貪。二嗔。三慢。四無明。五疑。六不正見。七身見。八邊見。九見取。十戒禁取。然一惑有力。復各成十。十惑成百。計分三品。上品重故。分上中下。即成三百。中下不分。但各成百。總為五百。於自五塵總起五百。於他五塵總起五百。名本一千。又於自他五塵一一別起五百。即成五千。
依別迷四諦。苦集滅道各有五千。故成二萬。并本一千。為二萬一千。依貪嗔癡。及等分行。各二萬一千。故成八萬四千。取坌汙義故。擾動義故。名曰塵勞。廣如別釋。
既有此眾多之物。不知定取何者為我。
析色析心。既有眾多。定取何者為我乎。
若皆是我。我即百千。一身之中。多主紛亂。
此約即蘊以明無我也。
離此之外復無別法。
此約離蘊以明無我也。
翻覆推我。皆不可得。便悟此身但是眾緣。似和合相。元無我人。為誰貪嗔。為誰殺盜施戒。(知苦諦也)遂不滯心於三界有漏善惡。(斷集諦也)但修無我觀智。(道諦)以斷貪等。止息諸業。證得我空真如(滅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