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顯彼教宗因緣也。形骸之色。揀外四大。思慮之心。即意識也。此之色心。即緣生果也。欲明生滅之相。先出生滅之由。由於因緣力故。以內六識為所熏。三毒為能熏。起惑造業。為能招因緣。此之身心。既是有為之法。故有四相遷流。前前念滅。後後念生。後後續於前前。不斷絕故。如水涓涓。雖一流不斷。而前流非後流。如燈焦炷。雖一焰不息。而前焰非後焰。身心生滅之相。亦復如是。雖前後不同。不妨相續。無始至今也。言無始者。
揀於外宗有初始故。又但知今世故。
身心假合。似一似常。
明相依以立身心也。假合者。互相資待。如束蘆故。謂身心為二。而不相離。故言似一。前後生滅而常相續。故曰似常。
凡愚不覺。執之為我。寶此我故。即起貪(貪名利以榮我)嗔(嗔違情境。恐侵害我)癡(非理計校)等三毒。
凡愚不覺。無明覆故。執為我者。俱生我執也。寶此我者。分別我執也。因執起惑。由我執故。生煩惱障。煩惱障品。雖復有多。三毒勝故。貪者。染著為性。嗔者。憎恚為性。癡者。迷暗為性。言毒者。從喻得名。如毒蛇毒藥。觸必傷人。服必喪命。此三亦爾。能害眾生法身慧命。故名曰毒。
三毒擊意。發動身口。造一切業。
此言因惑起業也。擊者。熏動義。即以三毒為能熏。意識為以熏。如風擊靜水。以成波浪也。發動身口造一切業者。即前十惡等業也。
業成難逃。故受五道苦樂等身。(別業所感)三界勝劣等處(共業所感)。
此言因業感報也。報有二。五道等身為正報。三界九地為依報。由造十惡。受三途等苦。由修戒善。受人天樂。三界勝劣者。如以欲界望色界則色界為勝。欲界為劣。以四王望忉利。則忉利為勝。四王為劣也(注云別業所感者。人人造受不同故。共業所感者。多人同造同感故)。
於所受身。還執為我。還起貪等。造業受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