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復古記卷第三(之下)
【科】十玄緣起無礙法門義第三。
夫法界緣起自在無窮今以要門略攝為二一者明究竟果證義即十佛自境界也二者隨緣約因辨教義即普賢境界也。
太一云一乘緣起自體法界不同大乘緣起但能離執斷常諸過等此宗不爾一即一切無過不離無法不同也法界緣起不過自體因之與果所言因者謂方便緣修體窮位滿即普賢是也所言果者謂自體究竟寂滅圓果十佛境界一即一切謂十佛世界海及離世間品明十佛義是也。
【科】初義者圓融自在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不可說其狀相耳。
以性海果分是不可說義謂圓融理智普別行等相即相入無礙自在是也。
【科】如華嚴經中究竟果分國土海及十佛自體融義等者即其事也。
然彼十佛所依有二一國土海圓融自在當不可說二世界海有三類一蓮華藏世界海具足主伴通因陀羅等。
【科】不論因陀羅及微細等此當不可說義何以故不與教相應故地論云因分可說果分不可說者即其事也。
法界緣起之內有法有義法當果分義屬因分縱因陀羅及微細等義今亦不辨以圓融極果絕於說相所以不可以言說。
【科】問義若如是何故經中乃說佛不思議品等果耶答此果義是約緣形對為成因故說此果非彼究竟自在果所以然者為與因位同會而說故知形對耳。
果分不可說者太一問不思議品等亦明果德何故得於因門說耶答雖是果德對緣以辨果非究竟圓寂之果是故與因同會說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