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曰六識煩惱留故起似無乖所斷。
若約所知至此二通十地。
釋曰二識所知貫其十地若起有漏正當所斷復何問哉。
若末那煩惱至餘義準知。
釋曰七識煩惱既非所留即實有漏於七地有無七識煩惱恒行無明從初入雖二智雙緣決定別照照真則寂然不動照俗乃識妄差殊葢不定者但在觀智之斷續耳。
又此教中至對法論說。
釋曰惑滅智起初法二喻如秤兩頭低昂時等故對法云又此中有於所生處如秤兩頭低昂道理有本云如昂即押押即昂等或云築即押押即築等恐傳寫之訛也以違論故。
又此障法至是其障義。
釋曰且法相大乘見有實惑可斷惑滅智起故如秤兩頭低昂時等今以點示意順性宗故說障既依識本自無性無性即空妄說為障義也若更深而究之所依之識亦無有性故圭山云識如幻夢此中依識無性之言亦含斯義思之。
如維摩經至準彼知之。
釋曰了苦之無苦故曰洞達空無是苦義今此障義亦準彼知者則彼而曉此達惑障之本空耳。
若依終教至能斷所知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