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則下雙結可見。
是則下二示意。兩宗交接者。詩曰。習習谷風。以陰以雨。黽勉同心。不宜有怒。成根欲性。亦見聞成種義。令人別教。清凉曰。彼謂同於我法。後因薰習。方信入圓也。
二約攝方便二。初演義。文初應云。二約攝方便。以明一乘。下例然。
所以下二引經。即法花。
三約下三約所流辨二。初演義。從一乘流者。即於一佛乘。分別說三。
故經下二引經。又經下勝鬘云。毗尼即大乘。學大乘者。即是佛乘也。
四約下四約就勝門三。初縱奪顯義。三中大乘。正揀羊鹿。權通三教。實唯後圓。同是等言。得名一乘。所以內章曰。大乘中乘小乘分別。大乘即是一乘。何以故。大乘尊上。即無盡故。中乘小乘。義即不定。如經會三歸一故。
故經下二引經證成。初方便品。次化城喻。此文下三約教委釋。以一事實。就初意即別教。次意當同教。又宜以字。
五約下五教事深細。深細揀麤淺。內章二曰。法華經云。此土常安隱。當知三界內。有麤細眾生。麤者見劫壞。細者常安隱。佛所以不同說。然細即一乘。麤即三乘。何以故。細同無盡故。麤即不定。
六約下六八義意趣。其略曰。一乘語字。幾意故說。答有八意說。即八意所說。一乘即一乘也。依攝等指廣。
七約下七十義方便。如孔目第一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