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下第二大段。明位果中。明得十種堅固不退。初一總。餘九別。別依總故。於中四能順教及所詮。八凡所生處即具此迴向修行緣。九云一切金剛等者。准梵本。應云堅如金剛。一切不能壞。謂喻此中迴向志願也。十於五欲境。不為貪愛等所縛著。故云自在。餘文中可知。上來第一大段長行了。
自下第二大段。偈頌中二。先明說頌因緣。後菩薩現身下正顯偈頌。前中四。一標說偈者名。二觀察下說頌儀式。三入於下說頌所為。四承佛下說頌所依。初中可知。二儀式中三。一顯無漏心故。二彰說稱根。三表說順理。三說頌所為中九。一為依教契理。二為修大心。三為悲覆世。四為長佛種性。五為所修行與佛功德冥契無二。六為成佛自在力身。七為知所化欲樂。八為隨機善根而成就。九為現法性之色身。四顯頌有憑可知。
後正顯偈頌中。總四十一頌分二。先三十五頌半。頌前位行。後隨順思惟下五頌半。頌前位果。前中二。先五頌。頌前行所依身。後飲食下三十頌半。頌前依身起行。前中可知。後依身起行中二。初一十九頌。頌隨相迴向。後菩薩觀察下十一頌半。頌離相迴向。其中第七頌云諦觀等者。梵本中云諦觀己身十八界六根六塵及五蘊。釋曰。准梵本。文義無乖殊。若依漢經。乃違大意。此中大意。頌前隨相迴向中施身時。觀身蘊處界體性非有。
豈曾觀外及自身耶。又十二處言為起滿七字。而云十二種處者。此潤文之因也。讀漢經者。將梵本中有此種字。不敢輙論。今見乃知。餘文准釋。
第七等隨順一切眾生迴向中二。先長行。後偈頌。前中二。先明位行。後菩薩摩訶薩成就此下明位果。
前中三。一牒名徵起。二佛子此菩薩下依徵廣釋。三佛子是為下依釋結名。
初中云等隨順一切眾生者。等是平等。能隨順心。一切眾生是所隨順境。謂於一切時處。以一切物。施一眾生。如是一一眾生所施亦爾。此即等之隨順。依主釋也。若依本業釋云。以觀善惡父母無二一相一合相故。釋曰。善父母者親也。惡父母者怨也。謂觀怨親平等。俱生法身。故皆父母。依此釋者。應名平等隨順迴向一切眾生。
第二依徵廣釋中三。一施行。二佛子摩訶薩以所積集下明迴向行。三佛子菩薩摩訶薩修行如是下明行所成益。
初中二。先明積集過現善根。後佛子摩訶薩復作是念願我下。明以願積集未來善根。
前中三。一列所積集善根名字。二佛子菩薩摩訶薩於此下。明前善根積集成德。三佛子菩薩摩訶薩以得下。明積集堅固集前諸善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