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故賢首意下彰其立由雖依光師而更添之於中三初標。
▲由光律師以因果即緣起理實即法界故不開之。
二由光律師下出光師意不安緣起法界之由。
▲賢首以因果是緣起中別義理實是法界中別義故加總名。
三賢首下出賢首加之所以於中二先總明所以以彼得別而闕總故。
▲以法界有事理故及無礙故緣起體上之用故所以加之。
後以法界下出總別之相法界有四理實是一故云別也緣起是總而有二義一本有緣起如大方廣方廣是業用周遍是本有故佛華嚴是因果即修成緣起故又緣起是義因果是位故。
▲二申今解者依後二師而頗為改易若取言略攝盡應言法界緣起不思議為宗若取言具於第十師加不思議。
二申今解下疏文有二先總明建立後今釋前義下開章別解前中五一總相標立二顯其包含三彰加所以四釋通妨難五重顯異門今初意云略則第十師其言則多既光統別不攝總若言法界緣起總則攝別不應復存因果理實之言若取廣說又闕不思議故故若取前應言因果緣起理實法界不思議為宗若取次第應言法界理實緣起因果不思議為宗。
▲此則攝一總題理實即大方緣起即方廣法界總該前二因果即佛華嚴觀其總題已知別義。
此則攝一總題下第二顯其包含方字兩用向上則大方無隅即法界故向下方廣業用是緣起法界故故言法界總該前二。
▲而法界等言諸經容有未顯特異故以不思議貫之則法界等皆不思議故為經宗所以龍樹指此為大不思議經斯良證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