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下入第十二卷經。
○如來名號品第七
△將釋此品五門分別。
初來意者。先明分來。前既舉果。令生信樂。今明能生因果信解。故次來也。
二會來者。生解之中。信為其首故。又前舉所信之境。今明能信之行。故次來也。三品來者。前品舉因緣果成所信之境。今舉果辨因。彰能信之行。果中三業身為其總故先來也。又遠答前名號海問故。
二釋名亦三。初分名修因契果生解分。謂修五位之圓因。成十身之滿果。令諸菩薩解此相故。即生修因契果之解。依主釋也。
二會名約處名普光明殿會。然有三釋。一以殿是寶。成光普照故。二佛於其中放普光故。三佛於殿中說普法門。慧光照世。故立其名。依前一義。即依主釋。後二有財。約法則名信解行之會。
三品名。如來現相品已釋。召體曰名。表德為號。名別號通。一切諸佛通具十號。名釋迦等。則不同故。如來即十中之一品中正說。隨機就德。以立別名。既表德之名。則亦名亦號。如來之名號。依主釋也。
三宗趣亦三。初分宗。謂以修生修。顯因果為宗。令諸菩薩修行契入為趣。
二會宗者。若就總望信解行德攝位為宗。通成佛果為趣。信能必到如來地故。近望唯信為宗。成位為趣。若依長科。十分之宗此下三品以為一分。即果用應機。周徧法界。以為其宗。依此起信為趣。故此亦名正報因果。亦是所信。信何法門。信佛身名。等於眾生。則知我名如佛名也。信佛法門。隨宜而立。知我妄念苦集因果。亦全法門。信佛意業。光明徧照。則知自心無不知覺。先古諸德亦將上三品。舉果分收。
三品宗者。顯佛名號。周徧為宗。隨機調化。利益為趣。或上二皆宗。生信為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