爾時普賢菩薩復告(至)有何等世界住我今當說。
△二雙標二章。
諸佛子此不可說(至)不可說佛剎微塵數世界。
標二章者。謂種及剎。然剎種依剎海。諸剎依剎種。則寬陿可知。名從何得。欲明世界無邊方便顯多。故立此名。謂積多世界。共在一處。攝諸流類。故名為種。如是種類。復有眾多。深廣無邊。故名為海。如積多魚。以成一種。魚龍龜鼈。山泉島嶼。乃有多種。並悉攝在一大海中。而言世界無邊者。海外有海。海海無窮也。若爾種無別體。攬界以成。何以下文說有形體。雖依種類以立種名。何妨此種別有其體。如多蠭孔。共成一窠。
豈妨此窠別有其體。上舉魚龍。蓋分喻耳。即依後義。亦得名為種性。依於此種。能生世界。如依一禾有多穀粒。舊經云性。多取此義。恐濫體性。故改為種。言有不可說者。若準下文。香海及種。皆有十不可說。梵本亦有。今脫十字。多是傳寫之漏耳。
△三廣釋二章二。初通明剎種不同。釋剎種章二。初長行二。初列十門。
諸佛子彼諸世界種於世界海中。
然此十門剎種之異。並悉不離所依華藏。故云於世界海中。所列十事。與成就品。都望全異。彼通諸海。此明一海之中所有剎種。若別別相望。互有互無。起具因緣。清淨佛出。劫住轉變。彼有此無。方所分齊。行列趣入。力持等五。彼無此有。依住形體。莊嚴無別。彼此名同。前後互出。都有十五。皆顯十者。俱表無盡。而或異者。彰義多端。復有同者。恐濫全別。何以起具。前有此無。前段總明。成立因果。此中正辨。何等世界。所依住故。
餘可思準。然與前同。已如前釋。不同吾事。今當說之。
各各依住各各形狀各各體性。
上三同前。
各各方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