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初勝慢治中分四。一牒前標後。二何等下徵列十心。三菩薩如是下結其行能。四得明利下辨行分齊。
何等為十。所謂一切法無相故平等。無體故平等。無生故平等。無滅故平等。本來清淨故平等。無戲論故平等。無取捨故平等。寂靜故平等。如幻如夢如影如響如水中月如鏡中像如燄如化故平等。有無不二故平等。
列中十句。初總。餘別。總云一切法者論云是十二入。以三科中蘊不攝無為。處界攝盡。而處次於蘊又名生門。順無生義故偏舉之。言無相者論云自性無相故。謂十二入緣成之相。有來即無。非推之使無。故云自性無也。故瑜伽云由有勝義自性無相平等性故。亦同淨名不念內外行於平等等。別中九句明九種相。皆自性無。故論云相分別對治有九種。謂離生等九是其所治。無之一字是自性無。以為能治。論以初自性無貫下九句。
故但顯所治相之差別。一無體故平等者論經云無想。論云十二入自性想。謂內六根取外六塵之相總名為想。即十二入之體。故今經云體。謂想取相以為體故。亦自性無。故經云無體故平等。下皆準此。上遣分別心。二生者念展轉行相。謂諸入苦果虗妄分別為本故。三滅者生展轉行相。謂生即苦果。從果起因故云展轉。上二遣染分依他。但舉緣滅已顯無滅無生義矣。四即淨相。謂本來自淨。非滅惑方淨。故云平等。五戲論者遣分別相。
謂道能分別揀擇滅惑。若有分別則有戲論。今本無戲論故無分別。上二遣淨分依他。六遣出沒。謂真如之性在妄為沒。離垢為出。今妄體即真故無可捨。真體即空故無可取。七遣染相。即由上義染本寂靜。即是真如。無別真矣。上二遣圓成。即十二入之真性。八遣我非有相。此有二意。一類前釋。謂有執言但我非有。不無於事。故云如幻等事。有亦不實。二者此句遣無。由上以無遣有。恐便執無。故遣云如幻夢等。但無其實非是全無。
故不應執我非有相。諸喻雖異大旨無殊。九遣成壞相。成即是有。壞即是無。緣起為成。無性為壞。緣成即無性故有無不二。上之九句。初七以無遣有。次一以喻遣無。後一不二俱遣。則雙非入中矣。又此不二則不壞有無。謂說空遣於有執。說有為遣空迷。有是不異空之有。空是不異有之空。無別空有以為二也。斯乃四句百非。諸見皆絕。方為般若現前之因。
菩薩如是觀一切法自性清淨。隨順無違。得入第六現前地。
第三結得入地。文有五句。一牒前所觀十平等法。二自性清淨者遠離前地染淨慢垢。三隨順真如十平等法。四以無分別心無違所觀。五由前四能得入第六地。
得明利隨順忍。未得無生法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