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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中国撰述诸宗著述部禅宗语录别集-永觉元贤禅师广录--*导航地图-第364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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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上有一種議論。謂一飲一啄。莫非前定。全不由人力趨避者。若然。則為善者分當為善。為惡者分當為惡。聖賢無教化之功。下民無趨避之術。由是小人安於放縱。君子亦怠於進修。其遺害可勝道哉。夫世間禍福。莫大於生死。亦有命不當死而死者。佛謂之橫死。凡有九種。故菩薩戒中。有冐難遊行戒。恐其冐難而橫死也。孟軻亦曰知命君子不立於巖墻之下。又曰桎梏死者。非正命也。即此推之。可盡委於命哉。大抵天命人力。功實相參。

故君子必修身以俟之。

  僧家寄跡寰中。棲身物表。於一切塵氛。尚當謝絕。況可貪祿位乎。一切文事尚不可與。況可操武事乎。自元時劉秉忠首開此禁。繼而姚廣孝效之。貪謬妄之勳名。破慈悲之大化。佛門中萬世之罪人也。

  或曰。菩薩大戒。殺有時而許開。二師葢大權之士。未可以比丘之法局之也。余曰。所謂殺有時而許開者。乃在家菩薩之事。如衛君父。如禦寇盜。既身任其職。豈可不殺。況殺一人。而能救百千人者。則可殺。殺一人。而能成百千好事者。則可殺。今二人者。既身為釋子非。在家之比。又其所為者破滅綱常。禍流四海。有何利益。而可謂之大權乎。是非獨為佛門之罪人。亦名教之罪人也。

  唐以前。僧見君。皆不稱臣。至唐則稱臣矣。然安秀諸師宮中供養。皆待以師禮。諸師稱天子。則曰檀越。自稱則曰貧道。至宋絕無此事。然猶有上殿賜坐。入宮陞座等事。至近代併此亦無之。僧得見天子者絕少。惟洪武間尚有數人。然止於奉和聖製。及差使外國。且有強畜髮而官之者。且有和詩。用一殊字。而被殺者。待僧之禮。果安在乎。葢以僧德歷代而遞衰故待僧之禮。亦歷代而遞降。此勢之不得不然也。自此以往。愈趨愈下。法門消滅。

跬步可待。豈勝痛哉。

  禪教律三宗。本是一源。後世分之為三。乃其智力弗能兼也。以此建立釋迦法門。如鼎三足。缺一不可。合之則俱成。離之則竝傷。無奈後學。以我執之情。起生滅之見。互相詆呰。正如兄弟自相戕賊。而曰。吾能光大祖父門庭。不亦愚乎。

  三宗之中。難莫難於禪。教次之。律又次之。以禪則超情離見。玅契在語言文字之表。非若教之可以揣摩而得。講習而通。故獨難也。至於律。則事相淺近。皆有成法。稍有智者。皆可學習。非若教理之圓妙精微。非大智莫能窮也。然數百年來。禪教猶有一綫之脉。而律學則寥寥絕響何哉。葢以聰明才辯之士。多以律學為淺近而忽之。不屑自局於此。又以人之常情。喜自便而畏檢束。則又不肯安意於此。故律學之最易。却成最難也。悲夫。

  律學。自靈芝照之後。鮮見其人。至於後代稱律師者。名尚不識。況其義乎。義尚弗達。況躬踐之乎。至於潭柘昭慶二戒壇。其流弊有不忍言者。若不奉明旨禁之。後來不知成何景象也。萬曆末年。諸方得自說戒。正與佛意合。然鹵莾甚矣。今日欲起律宗之廢者。非再來人必不能也。悲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