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行。自作教他,悉并同罪。
四、究竟。两两交会。
四者、妄语。
一、境事。由见、闻、觉知,能解了境,他能领取之事义。
二、意乐。有于境见而变想不见,有于境未见而变想为见。皆由烦恼等起相续,或复藏、或随想,无见闻觉知之根据而兴言论心。
三、加行。或言说。或许,现象作记号等。此复所求,为自利、为他利,同犯
四、究竟。自说、他说,默许现象,他方领解,成根本罪。
五者、离间语。
一、境事。于诸有情令其或合不合。
二、意乐。由烦恼等想,相续发起。彼和顺有情,乐乖离欲。不合有情,乐不合欲。
三、加行。随以实不实语,随说正语,若美不美,随自意乐,为自为他,而有所说。
四、究竟。闻者了解所说离破之语。
六者、粗恶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