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养于法者:报恩增信,如说修行,无上供养。重阁宝塔秘窟石室,广藏经像供养。讽诵宣说口等供养。刊写造印,身业供养。究心法义,道契精微,意思供养。香花灯水百物实献。妙观定果种种供养。
作法事业者:专修法行,不作余事。十法行者,书写、供养、施他、披读、受持、听闻、讽诵、思维、开演、修习。
法为行境:心缘于法,不观余事。
法行圆满:学修事义,必期于成。
自性正直:不作委曲,虚伪谄诳。
自性清净:远诸五欲,惑业污泥。
性具哀愍:振拔物类,慈良不害。
法成就悲:观缘普摄,修成救济。
常具梵净,以为行境:随地为阿兰若,于杂染处行作净静。
恒趣法行:刻刻向往法行习惯。
自行白净:诸善、相应净业、净命,知足自安,少欲无求。
子二、皈依差别相。(此是异门分解之相,最当注意。)如摄事分云:由知三宝内互差别之相而正皈依。此中分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