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之本体为心王。王犹主也,统领当位心所也。心王所发之作用为所。
一“遍行”八识皆有。遍者,遍四一切心也。
(一)“遍一切性”。善恶无记皆因触受而生,作意而起,想思而成。
(二)“遍一切识”。谓八位识皆以此五种心所而为其体用。若此五心不动,止是无覆之光,识体不立,识用不行。自七识以下七位识所有遍行,皆是第八遍行流注。识虽有八,遍行无二。当其瞥尔与根身器界相缘起识者,即是八识遍行。触八识相分而受之,因作意认为自内我,增长想思,即是七识遍行。于触受作意想思上诸分别,即于所触受等更增分别触受等相,而始终以此五为分别主,即是六识遍行。
其八识一动,即分注五根,如一油透五镫草,相缘起诸苦乐舍等违顺触受作意想思,即是前五遍行。
(三)“遍一切地”。谓三界九地,有此识则有此遍行心所。初地八识遍行俱全,二地以上除鼻舌二识遍行,六地以上唯八识遍行常住不灭。
(四)“遍一切时”。谓自无始之始至究竟之终,其余心所或有间断,唯此五种心(“心”下应有所字)贯彻八位识中,刹那不停,浩劫不息。有所缘,则缘别境以下五位;无所缘,则守其本位,而自尔分明。此一位乃唯识之本领,万法之根苗,未到金刚道后识体,此心所无可脱离,行于五位,终不休息,所谓一波才动万波随也。此心所凡具五品,一发俱发。一“触”,初与所缘相触,觉有彼境也。二“受”,引所触以为自受之忧喜苦乐舍也。
三“作意”,念方动之机也。四“想”,有此能想之灵,可入事理也。五“思”,有此能思,可自起作为也。缘触生受,缘受作意,缘作意而成想思,故《成唯识论》以触为首。凡所触所受,作意乃知,想思皆作意现行,故《规矩》以作意为首。
二“别境” 十遍行中起诸心法,各各缘境而别成境界,不得一时俱有,或一品孤行,或相缘而成二成三乃至成五。此心所第八无有,以第八于根身器界但有触受,具可作意想思之能,未缘境故,无别注而立一思量之境界。第七有第八相分可缘,内缘根身,遂于见分中起慧,自信为审知明了。而余四必待第六意起方生,故但有慧。
第六全,无境合故,缘所忻所求所喜之境而有“欲”;于素所信可之境见为是处而印可之,而有“胜解”;于曾所惯习之境见为利益而记忆系恋,则有“念”;于所印可系心之境一心专注不妄,则有“定”;因而于中展转思维,智巧从之而生,则复生“慧”。此五以慧为生起之囚;以欲故而立胜解,或以所信为胜解而欲之;以欲解故而成念;以念而成定;于所定而生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