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诸色根。不相应行。可能执受。有色根身。无所缘故。如虚空等。
量云。色根及不相应行是有法。不能执受有色根身宗。因云。无所缘故。喻如虚空等。
故应别有能执受心。彼心即是此第八识。
上既立量。遮余心心所法。色不相应。不能执受。今结成唯第八识能执受也。四有执受竟。
(子)五寿暖识。此识既持根身。亦持寿暖也。
又契经说。寿暖识三。更互依持。得相续住。若无此(第八)识。(则彼经所说)能持寿暖令久住(之)识。不应有故。谓诸转识。有间有转。如声风等。无恒持用。不可立为持寿暖识。唯异熟识。无间无转。犹如寿暖。有恒持用。故可立为持寿暖识。经说三法更互依持。而寿与暖。一类相续。(若使)唯识不然。岂符正理。
此正明能持寿暖必第八识。非余转识也。
(难曰)。虽说三法更互依持。而许唯暖。不徧三界。何不许识。独有间转。
此以暖可不徧。例明识可间转。意谓持寿暖者。不须第八识也。言暖不徧三界者。无色界无暖故。
(答曰)。此于前理非为过难。谓若是处。具有三法无间转者。可恒相持。不尔。便无恒相持用。前(正)以此理显三法中。所说识(之为)言。(定)非诠(于)转识。(今即)举暖不徧。岂坏前理。(以舍暖时。寿识不舍。若舍寿识。必兼舍暖)。故前所说。其理极成。又三法中。寿暖二种。既唯有漏。故知彼(持寿暖之)识。如寿与暖。定非无漏。(若不以异熟为持寿暖之识。而但指六识者。则阿那含)生无识界。起无漏心。
尔时何识能持彼寿。(不应无漏识。持有漏寿也)。由此故知有异熟识。一类恒徧。能持寿暖。彼识即是此第八识。
释前所难。如文可知。五寿暖识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