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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成唯识论观心法要-明-释智旭*导航地图-第91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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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执色心自类无间。前为后种。恩果义立。故先所说。(集起名心。为染净种子第八识)。为证不成。

  谓前刹那色。能为种子。引生无间后刹那色。前色名因。后色名果。心等亦然。故不须第八持种识也。

   (卯)二斥破。

  彼执非理。无熏习故。谓彼自类(一前一后)。既无熏习。如何可执前为后种。又(彼自类有)间断者。应不更生。二乘(证)无学(时。既断色心种子)。应无(有余)后蕴。(以彼但执)死位色心为后(世)种。(不许有持种之本识)故。亦不应执色心展转互为种生。转识(及)色(法)等。非所熏习。前已说故。

  先约无熏习不能成种破。可知。次约有间断破。言有间断。应不更生者。彼既妄执色心。前为后种。则如生无色天者。于多劫中。前色已断。不应还生色界。又如生无想天者。于多劫中。前心已断。不应还生想心。又二乘证无学时。了知五蕴无我。则色心种子已断。设无第八异熟识体。持彼旧时色心残种。则应便无果后余残五蕴。何故现见证阿罗汉而未入无余涅槃者。尚有果缚未尽亡耶。亦不应下。恐彼转计无色还生下界。则以心为色种。

无想还生想心。则以色为心种。故云转识色等。非所熏习。前已说故。既非所熏。岂能为种也哉。三破色心自类为种竟。

   (寅)四破过未实有二。初叙执。二斥破。(卯)今初。

  有说三世诸法皆有。因果感赴。无不皆成。何劳执有能持种(之第八)识。然经说心为种子者。(能)起染净(现)法。(心之)势用强故。

  谓过去为因。现在为果。现在为因。未来为果。故因果感赴。无不皆成也。然经下。通妨。谓既三世诸法各自为种。何故经中独说心为种子耶。答曰。心势用强。故偏说之。

   (卯)二斥破。

  彼说非理。过去未来。非常非现。如空华等。非实有故。又无作用。不可执为因缘性故。若无能持染净种(之第八)识。(则)一切因果。皆不得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