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文明 -05-古籍收藏 - 04-佛藏 -17_藏外

56-成唯识论观心法要-明-释智旭*导航地图-第89页|进入论坛留言



正在加载语音引擎...

  谓契经说。杂染清净诸法种子之所集(聚生)起。故名为心。若无此(第八)识。(则)彼(经所说)持种心不应有故。谓诸转识。在灭定等(五无心位)。有间断故。(即在有心位。而)根境作意(等缘)。善等(三性)类别。(亦复)易脱起故。(犹)如电光等。(其性)不坚住故。(既不坚住。所以)非可熏习。(既有间断。所以)不能持种。(故诸转识)。非染净种所集起心。(唯)此(第八)识(者)。一类(无记)。恒无间断。

如苣蕂藤等。坚住可熏。(乃正)契当彼经所说(持种)心义。若不许有持种心。非但违经。亦违正理。谓诸所起染净品法。(虽是能熏。若)无(第八识为)所熏故。(便)不(得)熏成种(子)。则应所起(染净等法。皆无后果)。唐捐其功。(又)染净起时。既无因种。应同外道。执自然生。色(法及)不相应(行)。非心性故。如声光等。(性不坚住)。理非染净内法所熏。岂能持种。又彼(色行二法。唯识所变)。离职无实自性。

宁可执为内种依止。转识相应诸心所法。如(彼转)识(之有)间断。易脱起故。(且既名为心所。则依心王)。不自在故。非心性故。(故决)不能持种。亦不受熏。故(第八)持种(之)心。理应别有。

  此持种心。是约因相而言之也。文皆易知。

   (丑)二斥异解五。初破识类受熏持种。二破六识俱转受熏持种。三破色心自类为种。四破过未实有。五破执遣相空。(寅)初中二。初叙执。二斥破。(卯)今初。

  有说六识。无始来时。依根境等。前后分位。(故有三性种种差别。然)事虽转变。而(其)类无别。(即此六识之类)。是所熏习。能持种子。由斯染净因果皆成。何要执有第八识性。

   (卯)二斥破。

  彼言无义。所以者何。(若)执(识)类是实。则同(胜论)外道。(若)许(识)类是假。便无胜用。应不能持内法实种。

  此先约假实破也。如眼识与眼识为类。耳识与耳识为类等。若执是实。则同胜论执同异句为实矣。若许是假。岂能受熏持种哉。

  又(汝所)执识类。(为复)何性所摄。若(识类)是善(是)恶。应不受熏。许有记故。犹如择灭(无为)。若(识类)是无记。(性。则正起)善恶心时。(必)无(有)无记(之)心。此类应断。(如何受熏)。非(可谓)事(有)善恶。(而)类可(惟)无记。(以)别类必同别事性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