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二结判又二。初判假实。二判有无。(庚)今初。
愚夫所计实我实法。都无所有。但随妄情而施设故。说之为假。内识所变似我似法。虽有而非实我法性。然似彼(我法而)现。故说为假。
初即无体随情假。次即有体强设假也。
(庚)二判有无。
外境随情而施设故。非有如识。内识必依因缘生故。非无如境。由此便遮增减二执。
非有如识。谓非如识之有。非无如境。谓非如境之无也。执境为有。是增益谤。执识亦无。是减损谤。今成立唯识。遣虚存实。故能遮止二执。
境依内识而假立故。唯世俗有。识是假境所依事故。亦胜义有。
识外我法。固如龟毛兔角。决定非有。识内相分之境。亦如水月镜花。但约世俗假名为有。非实有也。若夫识体。则是假境所依事体。义通真俗。故约胜义。亦得名有也。胜义。即四真谛中第一体用显现谛。此更约二谛以判有无。即舍滥留纯义。初略释前三句竟。
(戊)二广释三。初征答总标。二征答别释。三总结无实。(己)今初。
云何应知实无外境。唯有内识似外境生。(答)。实我实法。不可得故。
(己)二征答别释二。初破我执。二破法执。(庚)初中三。初假问征起。二正破我相。三问答释妨。(辛)今初。
如何实我。不可得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