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是四分。或摄为三。第四摄入自证分故。或摄为二。后三俱是能缘性故。皆见分摄。此言见者。(不是单指见分。即)是能缘(之)义。或摄为一。体无别故。如入楞伽。伽他中说。由自心执著。心似外境转。彼所见非有。是故说唯心。如是处处。说唯一心。(须知)此一心(之)言。亦(必)摄(于)心所。(定相应故)。
上来欲显俗谛差别。故以二分破一。又以三分破二。又以四分破三。今欲显真理圆融。故第四可摄入。于第三。而可但言三分。又内三可摄入于见分。而可但言二分。又相见本无二体。而可但言一心也。入楞伽偈。即证成一心之旨。然所谓一心。亦非拨无八个心王五十一个心所。而别指一真如心。以为大总相法门也。但以四分体无别故。名为一心。则知八个心王。五十一个心所。随指一王一所。皆具四分。随其所有四分。体皆无别。惟是一心。
是知一一王。所。无非法界。又四分既无别。以体融用。用亦无别。故得说云。一色一香。无非中道。及唯色唯香等也。二通论诸分竟。
(寅)三结归见分。
故识行相。即是了别。了别即是识之见分。
初广释行相竟。
(丑)二广释所缘二。初正明所变。二总结所缘。(寅)初中二。初明唯变处等。二明不变心等。(卯)初又二。初正释。二结示。(辰)初又二。初明业力所变决定。二明定力所变不定。(巳)初又三。初器界。二种子。三根身。(午)今初。
所言处者。谓异熟识。由共相种成熟力故。变似色等器世间相。即外(四)大种。及所造(器界之)色。虽诸有情所变各别。而相相似。处所无异。如众灯明。各徧似一。
此先总释器界由识所变也。以不摄持令生觉受。故名为外。非谓实在识外。不可不知。
(问曰)。谁(之)异熟识。变为此相(耶)。有义。一切。所以者何。如契经说。一切有情。业增上力。共所起故。有义。若尔。诸佛菩萨。应实变为此杂秽土。诸异生等。应实变为他方此界诸净妙土。又诸(那含)圣者。厌离有色生无色界。(将来)必不下生。变为此土。复何所用。是故现居及当生者。彼异熟识。变为此界。经(但)依(于)少分(而)说一切(之)言。(惟是)诸业同者。皆共变故。
初义太泛。次义业同共变则可。然约现居则太狭。约当生又不切。故为第三家所破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