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界。即三界。诸趣。即六趣。诸生。即四生十二类生也。言此识果相虽多位多种者。宗镜录云。第八识于五果中。除离系果。余四皆有。故云。果相虽多。如望自种子。是等流果。望作意等心所。是士用果。望前七识。为增上果。望善恶业。即异熟果。
此(第八识)。能执持诸法种子令不失故。名一切种。离此(第八识外)。余法能遍执持诸法种子不可得故。此(一切种识之名)。即显示初能变识所有因相。此(第八)识因相。虽有多种。(惟此能)持种(义实)。不(与前七识)共。是故偏说。
宗镜录云。第八因相。于六因中有四。能持种子义边。是种子因。若因望种子俱时而有。即俱有因。若望自类种子。前后相引。即同类因。若望同时心所等。即相应因。惟无异熟因及徧行因。故云。因相多也。(异熟因。谓增上善恶。此第八识。惟无记故。是异熟果。非异熟因。徧行因。谓见疑无明等。徧于染法。此第八识。不与相应。非徧行因也)。
初能变识。体相虽多。略说惟有如是三相。
初正释三门竟。
(壬)二重明因相三。初标。二释。三结。(癸)今初。
一切种相。应更分别。
(癸)二释为四。初明种子相。二明本新义。三明种子义。四明熏习义。(子)初中二。初正释。二结判。(丑)初又二。初正释种相。二明种实有。(寅)今初。
此中何法名为种子。谓本识中亲生自果功能差别。此(种子因用)。与本识(之体)。及所生(之)果。不一不异。体用因果。理应尔故。
如眼识种子。亲生眼识自果等。此种有生果之作用。故名功能。色心等种。其类非一。故名差别。本识为体。种子为用。种子为因。所生为果。体是能藏。用是所藏。因是能生。果是所生。故不一。离体无用。离因无果。故不异也。
(寅)二明种实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