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二释妨二。初难。二释。(辛)今初。
有作是难。若无离识实我法者。假亦应无。谓假必依真事似事共法而立。如有真火。有似火人。有猛(烈)赤(色之)法。乃可假说此人为火。假说牛等。应知亦然。我法若无。依何假说。无假说故。似亦不成。如何说心似外境转。
真火喻真事。似火人喻似事。猛赤喻共法也。余可知。
(辛)二释二。初正释外难。二示假说意。(壬)初中三。初总破。二别破。三结斥。(癸)今初。
彼难非理。离识我法。前已破故。依类依实。假说火等。俱不成故。
(癸)二别破二。初破喻。二破法。(子)初中二。初破依类。二破依实。(丑)今初。
依类假说。理且不成。(猛性赤色人虽有之。而)猛赤等(能烧之)德。非类(同火之)有故。若无(此能烧之)共德。而假说彼(为似火人)。应亦于水等假说火等名。(以水亦有猛赤法故)。若谓猛等虽非类(火能烧之)德。而(猛与赤。恒)不相离。故可假说。此亦不然。人类猛等。现见亦有互相离故。(或性猛而色不赤。或色赤而性不猛)。类既无(能烧之)德。又(猛与赤二)互相离。然有于人假说火等。故知(世间)假说。
不(必)依类(而)成。
(丑)二破依实。
依实假说。理亦不成。(以)猛赤等德。非共有故。谓猛赤等。在火(则以色微触微为体。依火而住)。在人(则以色心为体。依人而住)。其体各别。所依异故。(若)无共(德而可)假说。有过同前。(应亦于水等。假说火等名)。若谓人(有暖德。与)火德相似故。可假说者。理亦不然。(假)说(为似)火(人。正)在(于)人(之猛赤相)。非在(于暖)德故。由此(世间)假说。不(必)依实(而)成。
大凡世间假说。有依类者。亦有不依类者。有依实者。亦有不依实者。元非一概。今彼妄执假说。必须依类依实。故即彼所说之喻。夺其依类依实二俱不成也。初破喻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