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文明 -05-古籍收藏 - 04-佛藏 -17_藏外

56-成唯识论观心法要-明-释智旭*导航地图-第231页|进入论坛留言



正在加载语音引擎...


  或(此中)种子(之)言。唯属第四(有润种子依处。)亲疏隐显。取舍如前。

  此明因缘依种子立。约局摄也。淮前局摄。义可知。

  言无间灭(依处及)境界(依)处者。应知总显(等无间及所缘)二缘(之)依处。非唯五(无间灭依处)六(境界依处定属二缘。以)余(十二种)依处中。亦有中间(等无间及所缘)二缘义故。

  此明依无间灭立等无间。依境界立所缘。亦有通摄义也。

  或(此所言无间灭及境界者。)唯(指)五六。余处虽有。而少隐故。略不说之。

  此明无间灭及境界。亦有局摄义也。增上缘宽。故不必辨。初答四缘依十五处竟。

   (寅)二答四缘摄十因二因。

  论说(四缘中之)因缘。(即二因中之)能生因摄。(四缘中之)增上缘性。即(二因中之)方便因。(四缘)中间(之等无间及所缘)二缘。(即十因中第五)摄受因摄。虽方便(因)内。具后三缘。而增上(缘)多。故此偏说。余(九)因(中)亦有中间二缘。然(唯)摄受(因)中。显故偏说。初能生(因)摄(因缘义。)进退如前。

  既知十因。摄归二因。则知四缘亦二因摄。既知二因可摄十因。则知四缘亦摄十因。若以四缘对二因。则因缘是能生因。余三皆方便因也。若以四缘对十因。则因缘摄彼能生。等无间及所缘缘摄彼摄受。增上摄彼余八。然亦各各有通有局。如前进退可思。二明依处摄因竟。

   (子)三明因缘依处得果二。初问。二答。(丑)今初

  所说因缘。必应有果。此果有几。依何处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