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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成唯识论观心法要-明-释智旭*导航地图-第150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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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说。心等取自境时。无拘碍故。皆有胜解。(故是徧行)。彼说非理。所以者何。能不(为)碍者。即(所缘)诸法故。所不(被)碍者。即(能缘)心等故。(能作增上)胜(缘)。发起(心心所)者。(乃)根(及)作意故。若(谓)由此(胜解)故。彼胜(缘得)发起(者。则)此(胜解)应复待余(发起)。便有无穷(之)失。

  义并可知。二释解竟。

   (辰)三释念二。初正释。二斥异解。(巳)今初。

  云何为念。于(过去)曾习之境。令心明(审忆)记不忘为性。定(之所)依为业。谓数忆持曾所受境令不忘失。能引(生于)定故。于曾未受体类境中。全不起念。设曾所受。不能明记。念亦不生。故念必非徧行所摄。

   (巳)二斥异解。

  有说。心起必与念俱。(由念于境明记)。能为后时忆念因故。(应是徧行)。彼说非理。勿于后时有痴信等。前亦有故。(然)前心心所。或想(取境分齐之)势力。足为后时。忆念因故。

  若谓后时忆念。由心起时有念为因。则后时有痴等恶。或复有信等善。岂亦由心起时有痴信等以为因耶。况心心所。及想势力。足为念因。何必执心起时有念俱也。三释念境。

   (辰)四释定二。初正释。二斥异解。(巳)今初。

  云何为定。于所观境。令心专注不散为性。智依(此生)为业。谓观得失俱非境中。由定令心专注不散。依斯便有决择智生。(然而)心专注(之为)言。(但是)显所欲住即便能住。非(必)唯(住)一境。(设)不尔(者。则)见道(位中)。历观(上下苦等)诸谛。前后境别(而不专一)。应无等持。若不系心专注境位。便无定起。故非徧行。

  如理名得。背理名失。非得非失。名俱非境。若善决择智。则取得而舍失。若染决择智。则取失而舍得。若无记决择智。则取俱非境相。是故定慧并通三性也。见道历观诸谛者。欲界四谛。色无色界四谛。周徧观察。乃成八忍八智也。等持者。平等任持之义。梵语称三摩地。盖定心所。百法论中。本名三么地也。

   (巳)二斥异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