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二受旨
舍利弗言。唯然世尊。愿乐欲闻。
前已三请。并此为第四请。
妙法莲华经台宗会义卷一之三
妙法莲华经台宗会义卷一之四
古吴后学蕅益智旭述
初正法说长文中。初许。二受旨竟。
(辛)三正说为二。初四佛章。广上诸佛权实。二释迦章。广上释迦权实。上句逗少。是文略。总云诸佛。是人略。但开三显一。是义略。此中章句多。是文广。明五佛。是人广。明六番。是义广。六番者。一叹法希有。二说无虚妄。三开方便。四示真实。五举五浊释权。六拣伪敦信。叹法。令生尊重。说无虚妄。止其诽谤。开方便。使莫执小。示真实。使其悟大。举五浊。示必施三。拣伪。要必真实。于五佛章中。一一应备六义。
而前后互出。不具足者。盖如来巧说。使略而无缺。诣而不烦文耳。又六义前后。亦复无在。(生起宛然。大体随时。以此六义。共成开显大旨。如三世佛。但各二章。岂非极略。而开显无缺。令权诣实。略却四章。令文不繁。诣者。至也。前后无在者。六章之要。莫若开显。前后互无。在余四章。但义存六。共成一意。不必次第也。)
(辛)初四佛章为二。初总明诸佛。二列三世佛。
(癸)初中但四。初叹法希有。二说无虚妄。三开方便。四示真实。缺二义者。指后文也。
(子)今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