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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圆仁*导航地图-第18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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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一日,本国相公令本国画工三人于开元寺画妙见菩萨、四天王像,是海中漂没之时所发愿也。

  二日,晚头,功毕。

  三日,相公于开元寺设斋,供六十余僧,舍钱七贯五百文,以充斋儭二色。斋后,天台山禅林寺僧敬文从扬州来,寄送本国无行法师书札一封,寄上圆澄座主书状一封。是敬文从扬州来,在路不逢圆载阇梨。乍到拟入开元寺,缘者门人不放入,移住崔家禅院。遣惟正慰问,兼赠细茶等。夜头,本国相公为遂海中所发之愿,于开元寺堂里点千盏灯,供养妙见菩萨并四天王。

便令重誓:去年漂没之时,更发愿,到陆之日,准己身高,画妙见菩萨十躯、药师佛一躯、观世菩萨一躯;岸之后,公事繁多,兼在旅中,诸事难备,不能修造,到本国之日,必将画造前件功德云云。此州不作三月三日之节。

  四日,斋后敬文禅师向扬州发去,语云:「到扬州便发,共圆载阇梨向天台山去。兼先分付无行和尚信物,转与天台座主」云云。

  五日,斋后,前画胎藏曼荼罗一铺五副了,但未彩色耳。又缘求法难遂,可留住唐国之状,献大使相公。且状在别。相公报宣云:「如要留住,是为佛道,不敢违意,要住即留。但此国之政极峻,官家知闻,便导违之罪,有扰恼欤。但能思量耳」云云。

  十七日,运随身物载第二船,与长判官同船。其九只船,分配官人,各令船头押领,押领本国水手之外;更雇新罗人谙海路者六十余人,每船或七或六或五人。亦令新罗译语正南商可留之方便,未定得否。

  十九日,州判史设酒饯屈相公,相公不出,但判官已下绯之人入州受饯。斋后,请益僧出寺赴船。

  廿二日早朝,沙金大二两、大腰带一,送与新罗译语刘慎言。卯时,朝贡使出馆往船处,参军已上皆骑马,遏道人八人。巳时,解除上船,祭住吉大神。请益僧等驾第二船,船头长岑判官。第一船节下。第三船菅判官。第四船藤判官。第五船伴判官。中丞军将,令监送九只船。又有,转牒海州、登州路次州县支给。第一船水手甑稻益,缘在楚州馆逢史生越智贞原傔人飞丧,限月内不许驾船。节下判令驾监送军将船。

酉时,动棹使发,出河到大淮之南边停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