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其行而为静。止其止而为动。动静以时。无非妙止。故其道光明也。止非面墙之止。所非处所之所。特以法法本不相知。法法本不相到。犹此卦之上下敌应而不相与。是以觅身了不可得。虽行其庭。而亦了无人相可见。合于光明之道而无过也。
象曰。兼山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
两山并峙。各安其位者也。是故草木生之。禽兽居之。宝藏兴焉。位位无非法界故也。君子于此非不思也。知离此现前之位。别无一法可得。故思不出其位。不出位而恒思。则非枯槁寂灭。思而不出其位。则非驰逐纷纭。恒思则能尽其位之用。故一切旋乾转坤事业。无不从此法界流。不出则能称其位之量。故一切位天育物功能。无不还归此法界。
初六。艮其趾。无咎。利永贞。象曰。艮其趾。未失正也。
居艮之下。其位为趾。止之于初。不令汩于所欲往。斯固未失正而无咎矣。然必利于永贞。时止则止。时行则行。乃获敦艮之吉耳。
六二。艮其腓。不拯其随。其心不快。象曰。不拯其随。未退听也。
趾也。腓也。股也。皆随心而为行止者也。然趾无力。不能自专。又正行时趾元自止。今六二其位为腓。而以阴居阴。当艮之时。力能专止而不随心动。故曰不拯其随。此非动静不失其时之道。盖由未肯谦退。而听命于天君。故令其心不快。
九三。艮其限。列其夤。厉薰心。象曰。艮其限。危薰心也。
三位在限。而以刚居刚。为艮之主。则腰臗硬直。不可屈申者也。夫上下本自相联。犹如夤然。今分列而不相系属。其危厉不亦薰心矣乎。
六四。艮其身。无咎。象曰。艮其身。止诸躬也。
四位在于胸腹。彖云艮其背。而此直云艮其身。身止则背不待言矣。夫千愆万缪皆由身起。今阴柔得正。能止诸躬。何咎之有。杨龟山曰。爻言身象言躬者。伸为身。屈为躬。屈伸在我不在物。兼爻与象。是屈伸兼用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