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四亦震主也。以阳居阴。复陷四阴之间。虽似洊至。遂失其威而入泥。岂能如虩虩哑哑之有光哉。
六五。震往来厉。亿无丧有事。象曰。震往来厉。危行也。其事在中。大无丧也。
震六二者惟初九。故但云来厉。震六五者。则初九与九四也。初震既往。四震复来。五得藉此以自惕厉。令所行日进于高明。故曰危行。犹所云邦有道危言危行也。以六居五。不过于柔。又得中道。故其德甚多。而毫无所丧。但有恐惧修省之事耳。
上六。震索索。视矍矍。征凶。震不于其躬。于其邻。无咎。婚媾有言。象曰。震索索。中未得也。虽凶无咎。畏邻戒也。
初九之刚。固不足以及我。九四震亦遂泥。声已索索无余威矣。而阴柔弱极。方且视矍矍而惶惑无措。以此征往。则中心无主。神已先乱。凶可知也。然震既不及其身。止及其邻。即因震邻而恐惧修省。亦可无咎。但祸未至而先防。乃明哲保身之道。倘与婚媾商之。必反以为迂而有言矣。君子可弗自勉乎。
(艮下艮上)
艮其背。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
夫动与止。虽是相对待法。亦是相连属法。又是无实性法。究竟是无二体法也。不动曰止。不止曰动。此约相对待言也。因动有止。因止有动。此约相连属言也。止其动则为静。止其静则为动。动其止则为动。动其动则为止。此约无实性言也。止即是动。故即寂恒感。动即是止。故即感恒寂。此约无二体言也。知动止无二体者。始可与言止矣。夫人之一身。五官备于面。而五脏司之。五脏居于腹。而一背系之。然玄黄朱紫陈于前。则纷然情起。
若陈于背。则浑然罔知。故世人皆以背为止也。然背之止也。纵令五官竞骛于情欲。而仍自寂然。逮情之动也。纵复一背原无所分别。而毕竟随往。故以面从背。则背止而面亦随止。以背从面。则面行而背亦随行。究竟面之与背。元非二体。不可两判。今此卦上下皆艮。止而又止。是艮其背者也。艮背何以能无咎哉。是必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斯无咎耳。身本非实。特以情欲锢之。妄见有身。今向静时观察。其中坚者属地。润者属水。
暖者属火。动者属风。眼耳鼻舌异其用。四支头足异其名。三百六十骨节。八万四千毫窍。毕竟以何为身。身既了不可得。即使历涉万变。又岂有人相可得哉。故行其庭而亦不见其人。此则止不碍行。即行恒止。故无咎也。
彖曰。艮。止也。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艮其止。止其所也。上下敌应。不相与也。是以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