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若堅為言等者。
不約三聚。三聚淨戒一齊受七。
章。若橫而言之等者。
出家五眾不說處中。
章。若捨之時等者。
便飜明之。下正是文。斷善命終決定頓捨。誓犯不定。
章。若烏波索迦等者。
斯迦准此。在家二眾并說處中全頓。律分漸處中並如前說。
章。又尼五百戒等者。
此問尼轉為正學者。雖總言七意在四支。為捨不捨。
章。一云等者。
下第二解即與前同。此第一解即與前異。但捨具足戒之三支。不捨同者之四支也。問。何意不同。又出理言亦正相違。前所出理體同皆捨。此所出理體同不捨。答。此但約誓捨具定戒。不捨正學。而以為問故作此言。既說不捨正學之戒。此四同彼如何捨耶。前來總相。問。捨不捨既是同體。一齊皆捨。前約體同一齊皆捨。此約體同亦皆不捨。故言正順。下第二解。雖四體同。其相既別。亦捨具七。其正學四尚在故也。准此似說戒所依別前後類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