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十七地中者。
八根本.八近分并中間禪名為十七。如是皆止欲惡立名。戒本止於不善而立。恐墮惡趣。非止有覆而立戒故。問。常說靜慮只是四禪。云何此說十七地也。答。名狹體寬。本名只云定律儀故。名體俱寬。言禪律儀名狹。准此有說准此靜慮名通。非也。
章。此說道俱無漏戒等者。
周法師云。此釋定共不通無漏之所以也。顯道共勝。不言定共通於無漏。或順小乘。或示條然。理實定共亦通無漏。與道共戒一體義分。與定俱故。與慧俱故。立為二戒。
章。對法云等者。
此對法文自已會訖。今借引會然更釋成。
章。十地隨應有之者。
八根本地未至中間。無七近分如前已解。言隨應者。其不還應等多少不定。
章。已造作者等者。
為有現行定慧相應。何不皆耶。或直取彼偏有此語。或遍大文。
章。二業三業者。
周法師云。身語為二并意為三。何須二三而別說者。為約小乘及大乘故。集玄解云。即表無表名之為二。此二業中各有三業。故云爾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