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下修上者必是曾得者。
若未曾得彼上定者。下地無力能修於上。若曾得上已失之者。下可復能令上新熏種增。不爾。何要言曾得耶。或亦增本有新熏類。故說未曾得。必是者。由數修習欲入上定。剎那心令彼上地本種因增本。第二剎那即起彼定。若不爾者。彼上地定因何得起全遠心。不爾。
章。初業者。
但得初定未得餘定者。
章。及漸隣近修習者說者。
如色界人先修初定。後以欲界。答。以修聞思等。此於下界修習二修。初禪唯得修業法。言不修者。約隣近修習者說。故二已上即是不修。先未曾故思。
章。及漸隣近者。
如以初地漸隣近第二定等。
章。近未生果故者。
謂未得彼上根本地現行定果。
章。八地已上至二性能觀者。
彼地眼等雖是有漏。今明能觀。彼非能觀故不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