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許心似二現者。
相.見二分言如是。似貪等者有兩解。一。無別心所。知以心王轉為貪信。名似貪等。二。若有心所貪等。亦變相見分。故似貪等。
章。所遣二覺皆依他起者。
繩蛇二種能緣心故。名為二覺。此染依他是可斷法。名遣。
章。所執實蛇實繩者。
如次我法二執所攝。問。繩喻依他法是遍計。如何以繩為蛇。蛇因繩起。我籍法生。不了依他從緣所起。即是法執。故須遣之。若知此繩從麻而有。是虗假法。不須遣之。
章。此即一重所觀體者。
能觀所觀兩種不同上已所明。言即一重。同此五所觀有何差別。答。從麤至細有差別也。初唯除遍計。二濫境亦除。三可知大段十門亦鈎鏁。立思所行相。
章。由緣總法者。
真如名總。
章。如是皆同不可得者。
尋思實智二種俱觀境。各有實名。同不可得。或由作尋思實智二種之觀名。義屬而不可得相屬。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