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能取所取雜染相現者。
至能引所引雜染之心。故障報身。報身無。或是雜字作離。相亦是執也。勘。
章。三成就相至未眠相故者。
未眠成就之相。緣如真智而無相。故障法身。
章。煩惱障淨至能現法身者。
據於增勝別障三身。有云。取煩惱所招業名業障。今助一釋。通取二障所發之業。
章。二者煩惱障品能障涅槃者。
此約無性。故違光明。第六據增而說。亦不相違。餘身准此。
章。四福相至得法身餘施等果者。
即福相身是施等智慧之餘也。由此福智能至法身。名為至得。此三四身皆是報身。撿能斷疏。
章。餘定餘善等者。
此文脫小。應勘餘章及能斷疏。
章。由於化身至法身因故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