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可熏何義。 答自在之義。五所非自在。不可受其熏。 問。他人第八具前三義。應受其熏。 答。有第四義。要與能熏和合。他八望自既不和合。不受其熏。 問。和合何義。 答。能熏所熏。同時同處。故名和合。已上四義。唯第八具。所以八王。獨為所熏也。 問。何故前七皆是能熏。 答。亦具四義。故皆能熏。 問。何名四義。 答。一有生滅。二有勝用。三有增減。四與所熏和合。 問。有生滅何便能熏。 答。有能生長之作用故。是為能熏。 問。無記色心皆有生滅。應皆能熏。
友情链接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