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有第二義。要有勝用。 問。何者勝用。 答。善惡有覆強勝之力。名為勝用。 問。佛位善法既是強勝。何非能熏。 答。有第三義。要有增減。 問。有增減者。何等義也。 答。損益之義。佛無損益。故非能熏。疏喻說云。應剛即剛。合柔即柔。能成辦事。 問。他身前七。具前三義。應能熏自。 答。第四要與所熏和合。 問。能熏前七皆有王所。莫同第八唯王非所麼。 答。王所皆能。 問。前七心所何故同王亦能熏也。 答。四義具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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