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此量果義。唯爾數邪。
答。此約分分說遍知義。故唯爾數。若約法法說遍知者。乃有無數。
問。如何無數。
答。無量諸法。皆所量故。何非無數。
問。何謂相分。不為能量。
答。相分理無能緣用故。
問。何理無用。
答。相唯境分。非心分故。現山河等。初無緣慮。
問。何為見分。不為量果。
答見通比非。不得為果。
問。非量全謬。可不為果。比量無謬。何非量果。
答。既然比度。不親證知。何得為果。是故現得為比果。比不為現果也。
問。因見通比非。不得為量果。果見唯現量。應得為量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