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十八界收攝百法。
答。頌曰。根塵各五界。十色隨自名。八王歸七心。八十二皆法。
問。根塵各五界。十色隨自名。
答。五根五塵。各當五界。為十色界。名體相當。云隨自名。
問八王歸七心。
答。六識界及意根界。名七心界。前六心王。當六心界。七八二識。皆歸第七意根界收。總名八王歸七心也。法界同法處。不須再問。
五位三性
問。遍計依他圓成。此五位法。何法何性。
答。遍計不攝此五位法。
問。何故不攝。
答。遍計性者。是增益相無實體故。
問。此遍計性。何識能計。
答。唯第六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