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眼等六根。色等六塵。是也。
問。此十二處。如何收攝五位法也。
答。頌曰。根塵各五處。十色隨自名。八王意處收。八十二皆法。
問根塵各五處。十色隨自名。
答六根塵中除意法二。前十法中。五根當五處。五塵當五處。十色隨自名者。隨自眼名。便當眼處。乃至觸名。便當觸處。名十色隨自名也。
問八王意處收。
答。八識心王。皆在第六意根攝也。
問八十二皆法。
答。一百法中。除前十色。及八心王。此十八外。有八十二。皆在第十一法塵處收也。
問何以故。
答。除前十八所收已外。選甚有為無為。假之與實。皆是意識所緣法塵境也。
問。十八界。
答。六根六塵六識。成十八界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