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言三乘會歸一極。以申答意也。
而難云。三乘之道。皆因無為而有差別。此以人三。三於無為。非無為有三也。故放光云。涅槃有差別耶。答曰無差別。但如來結習都盡。聲聞結習不盡耳。
此正答難意。但人有三。而涅槃之道本無三也。所以有差者。但如來煩惱無明結習已盡。三乘未盡故有差耳。以結習盡處。心契無為。名為涅槃。故下以喻明。
請以近喻。以況遠旨。如人斬木。去尺無尺。去寸無寸。脩短在於尺寸。不在無也。
此喻最顯。言無無長短。意旨更妙。此法本不異。
夫以羣生萬端。識根不一。智鑒有淺深。德行有厚薄。所以俱之彼岸。而升降不同。彼岸豈異。異自我耳。然則眾經殊辯。其致不乖。
此明法本不異。異在於機。智有淺深。德有厚薄。正不一之所以也。彼岸豈異。正示法一。眾經隨機之說。故不乖耳。
責異第十
謂無為之理既一。如何能證之人有三。蓋躡前致難也。故云責異。
有名曰。俱出火宅。則無患一也。同出生死。則無為一也。(此領旨也)而云彼岸無異。異自我耳。(此興疑也)彼岸。則無為岸也。我則體(證也)無為者也。(立難意。下申難)請問我與無為。為一為異。若我即無為。無為亦即我。不得言無為無異。異自我也。(言我與無為既一。則無彼此之分。故不可言異自於我)若我異無為。我則非無為。(我是眾生。自屬有為。故非無為)無為自無為。(自一向無為)我自常有為。(我在生死。
則一向有為)冥會之致。又滯而不通。(無為有為條然各別。故難通會)然則我與無為。一亦無三。(若生死涅槃。本來平等一際。如此既一。則畢竟無三)異亦無三。(若生死與涅槃。本來不同。則生死自生死。涅槃自涅槃。何有三乘之設)三乘之名。何由而生也(進退推之。一亦無三。異亦無三。如此則三乘之名。何由而生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