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其真有。有則無滅。
此返顯緣生諸法非實有也。真。實也。若諸法果是實有。則不應隨緣散滅。今既隨緣滅。則法非實有矣。
以此而推。故知雖今現有。有而性常自空。性常自空。故謂之性空。
以此緣生緣滅而觀諸法。則知雖今現有而非實有。以體常自空。體常自空。故義說性空。
性空故。故曰法性。
諸法實性即是真如。真如性空。以真如性現成諸法。法法全真。良由真如性空。故諸法性空。稱為法性。
法性如是。故曰實相。
諸法之性全體真如。真如之相本自無相。法性如如。寂滅離相。故曰實相。
實相自無。非推之使無。故名本無。
實相乃真如實體。今既隨緣成一切法。則法法皆真。若觀法法全真。則了無一法可當情者。斯則不待推測使無。則法本無也。萬法本無。又何有一毫可轉動哉。以此而觀諸法。則不遷之旨。昭昭心目矣。上明不遷宗本。
言不有不無者。(此標不真空宗本也)不如有見常見之有。邪見斷見之無耳。
此標立論所破之執也。不如。猶不比也。凡夫外道。定執諸法是實有。確執諸法為斷滅之無。政在所破。但以不字破之。故曰不有不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