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責異見。
何必非有無此有。非無無彼無。
何必者責詞也。此彼者但指拄之言。非謂分定彼。此何必聞非有。謂無於有聞非無。謂無於無。
△四斥謬計。
此直好無之譚。豈謂順通事實。
此師但是好尚歸無之譚論。豈是順通非有非無之言教。即事契於中道實理。下斥云。
即物之情哉。
捨有著無皆羣物之情執耳。注云。破竺法汰本無我也。此上略明三家異見。各執一端故。使至宗無同異中熾然成異。今為正理惑異。故有論興。亦因異立同耳。理無同異何在言也。故上云。有何物而可同哉。
△三述意謙陳三。初敘名物不相到。
夫以物物於物。則所物而可物。
以用也。物物者物之名也。於物者對物之相也。用名對相所有之物必可名之也。
以物物非物。故雖物而非物。
以物之名向於無物。雖有物名定無物體如云。兔角有名無體。下明不相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