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動而常寂。故物莫能二。
修即無修。能所一相。
物莫能二。故逾動逾寂。物莫能一。故逾寂逾動。
逾過極之。義言不二則能所同寂。此乃即至動而見至寂。言不一則二相宛然。即至寂而見至動。上則即隨緣同不變。次乃即不變而不壞隨緣。故動寂二名。言之似異。義實同時。
△三結示所以。
所以為即無為(進修即寂滅)。無為即為(寂滅即進修)。動寂雖殊。而莫之可異也(事理二行名殊義一也)。
△二明能修之心五。初引經標義。
道行云心。
能修之心。體是本覺。用即是智。位位各具入住出三心。通根本後得。
亦不有。亦不無。
心體真實。本非有無。亦無能所修相。泯同平等故。華嚴亦云。無有如外智。亦無智外如。今正約照用。不滯二邊空有之病。非唯所修之行為無為不二。能修之心。照與無照。亦乃同時。故云亦也。
△二釋經大意。
不有者。不若有心之有。不無者。不若無心之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