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法趣皆證圓教。但頌委知。言通義別。分別則易。
次又觀下。通教佛界。故四德名不涉於別。於真諦中不變故常。無受故樂。非業故我。無惑故淨。
如是下。出假也。於彼通空見十四運。故云種種。此屬別教。故云假名。若向四德屬圓。佛者屬菩薩。全無別教相狀。故通佛德。但云虗空及不染等。至此方云假名四運。
若空下。中道四運。必於十界空假明中。方名圓中。對前成十。所以前九義當思議。餘五塵語略。但以圓心覺了三諦。
次約六作中初空觀者。意與前同。
次而由下。假觀。心為十界之由。而云為何事等。毀戒地獄。誑他鬼也。眷屬畜生。勝他脩羅。義讓人也。善即欲天。禪即色界。涅槃二乘。慈悲下。六度。方便下。通教。如此下。別教。空心入假。故云如此。攝空成假。方名恒沙。前辯通教既但成空。今假理亦兼於通別。前指九界。故云如是。九界即空。故成別俗。又觀一運下。中道也。問。文引捨衣。那證六作。答。正引捨服證六作檀。及引佛道以證圓中。此六作中一一具六。
六中一一又各具六。即是以五嚴檀。乃至以五嚴智。諸大乘經一切皆爾。今文所用多用楞嚴。如大品中亦有六塵相攝品。攝大乘中有互顯章。今初文中云以大悲眼者。如勝天王云。菩薩行時。見諸眾生同一子想。視之無偏。名大悲眼。眾生於菩薩得無畏者。正當無財運於六作。施其無畏故得名檀。無傷損者。稱理觀之方名無損。即如殃掘無減修也。見罪福法界名無罪福。不為空假所攝。名想不起。想不起故。名無動搖。遍一切處。名為無住。
陰即法界。故亦不動。心無前思等者。念念稱理。無先橫思後乃方覺故。一切法中等者。念念法界。何物能問。不得身心等者。不得二邊。邊即中故。禪中既爾。前後例然。語異意同。善須思釋。無受等者。不領受邊。不念著中。不味涅槃。不乱生死。六分者。二手二足及以頭身。
雲影如下十喻中說。問。文語通途。如何得知彼經屬圓。答。經明次第六度文竟。佛告堅意。云何一念具行六度。堅意答佛。正用此文。
又行中下。重辨禪慧二波羅蜜。皆先舉過。後辨其得。初文舉禪過也。豈法圓融而令生著。
今觀下。辨禪得心尚無心。豈更計有楞嚴定處。當知下。重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