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得即空。得無所得即是中道。諸菩薩下。作論申門。天親地論。法性成自。餘三准知。中論申空。餘三准知。若得門意。四性起機。則無所牟楯。牟字應作矛。兵器也。應作盾。傍牌也。如楚有貨矛盾者。言自相違。
若用下。依門中悉以修止觀。經論下。功能。如此下。明門中觀行功德允合也。
問下。料簡。初問者。二既相即。應俱破顯。答意者。雖俱假立。終無並住。雖無並住。無明在故。假立二名。法性生時二名俱泯。次問者。既二法不並。何故相即。應立對門。文且一邊。所以不更論一邊者。欲於迷示理故也。答中二喻。初喻意者。具用二對。如為不識。一句冠下。二句約人。各迷故須互示。從一人說終但一邊。恐迷氷水。更引珠喻。何者。氷水二法。以互相傾。易生別計。故舉珠體勝彼相傾。故水火珠過緣生二。雖從珠喻。
應存氷水。合喻可知。
次位者。初釋修證存次第故。故用地前為二方便。至初地已任運遮照。故前後遮照以為登地方便。
次修下。斥權。先立三人。即通八地。別人初地。圓人初住。
若別接下。明通八地。被接者知。方乃得云。七地論修。八地論證。若第三卷從下根說。故八地聞中。九地伏無明。十地破無明。此中中根上根亦可四五地接。教多從下。其位定故。
如此下。斥於通別。雖即亦破無明。權說位高。是故須破。初心不得修乾慧者。問。通人乾慧初心得修。何故斥云不得修耶。答。舉劣況勝。當教乾慧自有三賢。初心且令修五停故。自望念處亦未得修。次斥別位者。初立信心經六十劫。豈可得論迴向修中。
次今明下。正明圓位。初文五品。引法華經。釋成三觀。空坐中衣假室。復以定慧助釋衣等。座畢竟故空圓。衣寂滅故中圓。室慈大故假圓。又皆云如來。故三皆圓。即相似位。
見鶴下。譬。大經云。見有二種。一相似見。二了了見。故以見鶴名相似見者。如眼見色觀。故以見鶴名相似見。了了見者。如眼見色觀行尚見。況相似耶。次引例。可知。
今五品下。正明中位。次引華嚴以證初住。六根位中破界內盡。且名無餘。進破無明方過牟尼。三藏當教全無此義。故無明破。約教云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