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得妙名。良有以也。
【□註】如上相待論判。絕待論開。約教別與。約部通奪。翻覆抑揚。方顯法華出諸教上。部圓教圓。妙絕羣經。出世本懷。於此暢矣。故即引經四一為證。
【■記】此承上文頓部一麤一妙等。相待論判也。來至法華總開成妙。絕待開論也。別與通奪。見上。
【■備】辨訛曰相待為翻。絕待為覆。別與為揚。通奪為抑。
△二引證純一。
故文云。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教一)正直捨方便。但說無上道。(行一)但為菩薩。不為小乘。(人一)世間相常住(理一)。
【□註】以純一故。獨得妙名。故引一以顯妙。蓋一即妙也。
【■記】輔行言。四一名出光宅。今家和舊。亦作四一。舊言果一。今曰理一。若無理印。則同魔說。舊言因一。今言行一。因語則單。行通因果。人教二一。與舊不殊。
【□註】十方佛土等。據其同者而言。亦約佛意也。一乘法者。部圓教圓故。無二亦無三者。約數。則無通教半滿相對之二。無三藏之三乘。無有餘乘。即無別教。及圓入別也。約部。則無般若所帶之二。無方等所對之三。方等之藏。則攝鹿苑。二酥之別。則該華嚴。唯一佛乘。故云教一。
【■記】此釋教一。十方佛土有二意。一。據其同者而言。謂虗空無邊。世界諸佛國土亦復無邊。其中化導。各隨機宜。或以一乘而被下。或以三乘而應諸。今云十方佛土。據其同演一乘法者言也。二。約佛意。謂諸佛本意唯以一乘佛道。王於所化之土也。無二無三。有二釋。一約教。通教。通前藏教之半。通後別圓之滿。今經獨妙。絕諸對待。故無半滿相對之二也。今經但為教大菩薩。故無聲聞弟子。無三藏之乘也。別教。但為積行菩薩。
及一類圓機入別。歷劫修行。次第行布法門。今經圓修圓證。故無別教及圓入別之餘乘也。二約部。今經非對非帶。故無方等所對之三。般若所帶之二也。又方等之藏攝三藏。二酥之別攝華嚴。可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