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對半說滿。以滿斥半也。故雖兼斥大。正在斥小。釋籤引大經云。譬如長者。唯有一子。心常愛念。將詣明師。懼不速成。尋便將還。以愛念故。晝夜慇懃。但教半字。而不教誨。毗伽羅論。良由其子。力未堪故。毗伽羅論。翻字本。謂世間文字之根本。即滿字也。若合喻者。半字。謂九部經。毗伽羅論謂方等典。即滿字也。
【■記】大經如來性品。佛言。說初半字。以為根本。持諸記論。呪術文章。諸陰入法。凡夫之人。學是字本。然後能知。是法非法。乃至半字義者。皆是煩惱言說之本。滿字者。是一切善法言說根本也。毗伽羅論。如輔行言。此論是字本。河西言。世間文字之根本也。典籍音聲之論。宣通四辯。訶責世法。讚出家法。言辭清雅。義理深邃。雖是外論。而無邪法。將是善權大士所為。故今以譬方等經。
【■補】毗伽羅。光明記言。此翻記論。婆尼尼造。
【■備】兼斥大。不獨指轉衍之菩薩說。如下引殃掘經。文殊亦被訶也。
【□註】此據方等以大斥小。故以衍門三教之滿。而對三藏之半。若文句云。無方等所對之三者。乃顯法華部妙。唯一圓乘。不同方等對三之圓也。
【■記】若文句下。謂法華純圓獨妙。無復兼但對帶。故方等對三之圓。望法華純圓不同。
△三約時判。
若約時。則食時(第三時)。
【□註】即華嚴照平地中初食時也。(辰時)毗羅三昧經。有四食時。早起。諸天食。日中。三世佛食。日西。畜生食。日暮。鬼神食。今是諸天食時也。
【■記】此約時也。毗羅三昧經言。食時四種。旦天食。午佛食。暮畜生食。夜鬼神食。佛斷六趣因。令同三世佛。故曰午是法食時。十誦律言。唯天得過中食無罪。經以旦為天食時者。清旦之氣。取於清故。若以支配。則寅卯辰。旦時。巳午未。中時。申酉戌。暮時。亥子丑。夜時。今方等即寅卯辰時。
【■備】辨訛曰。食時當約人中而論。不約天上也。私謂。一日三飱乃人每日之初食時。然早起天食。見經亦可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