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無功用道者。從初住來。即是無功用道。今於向中明者。一借用瓔珞。原是別義。故於向後明之。二初住雖用。至此轉著。故在此明。願行事理和融者。菩薩無功用道。願力薰起妙行。所起之行。全法界起。仍復回向法界。回向即願。是願行和融也。又願行之事。悉回向法界。法界是理。是事理和融也。
【□註】十地位者。即是無漏真明。入無功用道。猶如大地。能生一切佛法。荷負法界眾生。普入三世佛地。又證十番智斷。破十品無明。故名十地位也(文)。
【■記】此明十地之妙義也。承上登住已來。即入無功用道。心心寂滅。念念增明也。猶如大地句。喻明地上菩薩大行如斯。如地能生長萬物。菩薩能宣敭佛法。地能荷負一切。菩薩能荷擔法界眾生。使令普入三世諸佛地也。明行向地竟。
△三明等覺。
更破一品無明。入等覺位。此是一生補處。
【□註】等覺者。妙玄五(六)云。觀達無始無明源底。邊際智滿。畢竟清淨。斷最後窮源微細無明。登中道山頂。與無明父母別。是名有所斷者。名有上士也(文)。
【■記】此明等覺智斷也。釋籤云。居妙覺邊名邊際智滿。亦可以佛不思議用名邊際智滿。
【□註】等覺位中正習俱斷。如今文云。更破一品無明。并上妙玄文斷正也。淨名疏二(四)云。無復餘習者。圓教始從初住。終至法雲。圓斷諸見。猶有習在。等覺入重玄門。千萬億劫重修凡夫事。見理分明。習氣微薄。事等微煙。(文)此斷習也。
【■補】重玄者。前來已用不思議妙智。斷無明惑。起應利生名玄。至等覺斷餘殘習。重修前所歷法門。倒行凡夫事。玄之又玄。名為重也。
【□註】又淨名疏五(三十五)云。住等覺地。餘有一品及習氣在(文)。
【■記】此一品無明。即最初一念不覺。必須斷此。方成妙覺。起信論云。如菩薩地盡滿足方便。一念相應。覺心初起。心無初相。以遠離微細念故。得見心性。心性即常住。名究竟覺。又此一品及習氣。如唯識論二愚及彼麤重。論云。此地於法雖得自在。而有餘障。未名最極。謂有俱生微所智障。及有任運煩惱障種。直俟金剛喻定現在前時。彼皆頓斷入如來地。由斯佛地。說斷二愚及彼麤重。一於一切所知境。極微細着愚。即此中微所知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