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文明 -05-古籍收藏 - 04-佛藏 -11_天台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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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此出四教義念佛破逼迫障。然意與禪門較異也。

  【■補】真空法身者。小乘所證真空五分法身也。阿含言。佛法身者即空。故約小乘當分言之。即以丈六相為應。從因感果為報。五分為法身也。

  【□註】若以身對教。如輔行一下(七)云。前之三教。各念一身。謂生。應。報。圓念法身。諸身具足(文)。

  【■記】藏。念劣應生身。通。念勝應應身。別。念報身。圓。念法身。以法佛體圓。具足諸身。故念法身。即具足生應報也。

  △二立觀定境法二。初別。

  二別相念處(如前四念處是)。

  【□註】妙玄四(二十三)云。五障既除。觀慧諦當。能觀四諦。而正以苦諦為初門。作四念處觀。破四顛倒(文)。

  【■記】聲聞根鈍。正以苦諦為初門。觀不淨苦無常無我也。

  【□註】析玄上(二十)云。別。謂各別。身受心法不同故。相。謂行相。觀此四法作不淨等行相故。言念觀者。然觀體非念。觀是其慧。推求觀察。知不淨等故。乃至處。謂處所。謂身受心法。是念所緣住止處故(文)。

  【■記】身。聚集義。受。領納義。心。了別義。法。有二。想。以取相為義。行以遷流為義。今名念者。四念處言。為初學用念持慧。不妄受異緣。念為增上。故從念受名也。

  【□註】於五陰境。修四念處。為破四倒。合五為四。受則六根對六塵。義兼內外。故獨為一。想行一向居內。故合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