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同邊論。存俟後定。
【□註】楞嚴經言。是四空天。身心滅盡。定性現前無業果色。孤山釋云。謂無業果色者。顯有定果色也。此與小乘有宗義合。若大經云。無色界色。是佛境界。非諸聲聞緣覺所知者。此是大乘說有色義也。
【■記】大經迦葉言。聲聞緣覺若非色者。云何得住。世尊言。如非想非非想天。亦色非色。我亦說為非色。若人難言。非想非非想天。若非色者。云何得有去來進止。如是之義。諸佛境界。非諸聲聞緣覺所知。
【■補】四空身心滅盡等者。正脈言。初二天全無身境。故曰身滅。後二天七八現行。俱伏不行。故曰心滅盡。定性現前者。明有定果色。無業果色者。依正皆空。聖眼觀之。三尺識神。似中有也。是佛境界。非聲緣所知者。以聲聞經。說所證空。遂謂極處。悉皆無色。大乘實說。界外尚受法性之色。豈此四天惟空空然。故斥二乘非所知也。又中陰經言。無色界天。禮拜世尊。楞嚴亦曰。無色稽首。仁王經言。無色界天。雨諸香華。阿含說。
舍利弗入涅槃。無色界天空中淚下。如春細雨。皆明有色也。又定果色。顯揚論。名定自在所生色。謂勝定力故。於一切色。皆得自在。即以定變起五塵境。故論言變身萬億。共立毫端。空量地界也。以上辨有色竟。
【□註】空處。禪門六(九)云。此定最初。離三種色。心緣虗空。既與無色相應。故名虗空定也(文)。
【■記】三種。即可見有對有三種。
【□註】識處。禪門六(十一)云。捨空緣識。以識為處。正從所緣處受名。故名識處(文)。
【■記】所緣識處。必帶於相。識相無邊。名識無邊處。
【□註】無所有處。行者厭於識處無邊。於是捨之。入無所有處。亦名不用處。禪門六(十二)云。修此定時不用一切內外境界。外境名空。內境名識。捨此二境。故言不用處(文)。
【■記】止觀言。識處謝已。緣無所有法相應。名不用處。即佛。三年就阿藍迦藍所習定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