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釋二初釋權實。
物機應契。
物以權實為機應以權實而契。
身土無偏。
生之與佛各具權實各有身土今文通二一者尅體在下三土由應機故二者隨具亦乃該攝寂光法身此有三義一者以實報中有分證故二者極品寂光以被機故機雖在下法乃究竟三者由機通得妙覺益故例如約觀約[仁-二+亡]論斷約位而論在妙覺位得妙覺益機成益相能成在機在因所成在佛在果以生與佛權實一同故云無偏非謂權實自相即故云無偏也。
△二釋雙非。
同常寂光無非法界。
皆歸一性故云同也土同寂光身同法身無非即同義法界即法身。
△三結二初結感應。
故知三千同在心地與佛心地三千不殊。
兩處心地結上生佛具非權實兩處三千結上成於權實機應。
△二結機感受閏不二。
四微體同權實益等。

